logo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内通知 >> 正文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8    作者:admin    点击:

各党总支、各系(部)、各部门、各位校领导:

根据《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丽师发〔2015〕17号)的要求,现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期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检查组如下:

组 长:李淑良

副组长:高烈明 高培仁 陈长海 和 梅

二、检查范围

签责的30个部门和8位校领导。

三、检查时间

2015年6月8日至6月19日。

四、检查内容、方式

根据“丽师发〔2015〕17号”文件要求,采用自检自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实地检查、个别抽查等方式,对各签责系部、签责的校领导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五、检查工作步骤

(一)6月8日,纪委办下发《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期检查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

(二)6月8日至12日,请各签责系部、签责的校领导,根据《考核表》内容进行详细描述,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并于12日17点前将《考核表》交回纪委办。

(三)6月15日至6月16日,检查组查阅《考核表》,并确定抽查系部和个人。

(四)6月17日至6月19日,检查组进行抽查,具体抽查对象、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签责系部、签责的校领导,按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书》的要求,对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自检自查。

(二)请各签责系部、签责的校领导,按时上交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完成个别抽查环节。

中共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6月8日

上一条:人事处关于2015年云南省省院省校教育合作项目通知 下一条: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2015学年下学期第十五周(6月8—12日)校级会议、重大活动一览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