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正文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0-09-04    点击:

第一部分  学校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学校始于1906年丽江府中学堂师范简易科,1956年创建丽江师范学校,1968年改称丽江地区师范学校,1995年更名为丽江民族师范学校;1978年丽江开设大学师专班,1984年在大学师专班的基础上建立丽江教育学院。2001年,丽江民族师范学校与丽江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丽江教育学院。2006年,丽江教育学院改制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整体搬迁至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办学。历经114年的发展,学校已培养各级各类人才4万余人,为滇西北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滇西北教师的摇篮”。  

二、基本情况

学校占地面积1083.92亩,现有校舍总建筑面积218188.07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577.54万元、馆藏纸质图书84.94万册、电子图书300GB、数据库电子资源6.5TB,建有现代化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现有直属附属中学、非直属附属实验学校和非直属附属幼儿园各1所。创建了师范生教学技能、学前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类专业群等13个实训中心,共有122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其中有4个省级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实习实训教学基地)、143个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其中有2个省级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实习实训教学基地)。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现有教职工440人,其中专任教师35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90人,占54.13%。具有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147人(其中具有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有29人),占41.88%;双师型教师189人,占53.85%。学校重视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建设,发挥教学名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等领军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现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人,云南省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人、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专家1人、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5名、云南省教育功勋奖获得者1人、云南省师德标兵2人、云南省优秀教师1人、云南省优秀辅导员7人。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3个、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4个。

学校坚持“教学立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开设有54个专业,其中专科专业50个,合作开办本科专业4个。近五年,学校获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2项,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8项。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连续三届获云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1名同学荣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近5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在97.5%以上,连续5年获得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用人单位整体满意度达97.2%。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2012年以来共主持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88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1项、教育部友好使者培训计划项目1项、云南省院省校人文社科合作项目1项、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10项、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5项),荣获的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位居省内同类高校前列;出版教材和专著120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864篇,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99项,获授权专利14项。为行业、产业、企业的技术应用和技术创新提供咨询报告148份,采纳率100%。开展“丽江师专学术大讲坛”,开设“云岭大讲坛”分会场,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进校开展学术讲座近百场次。

学校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立“丽江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丽江市高校新型智库”,为丽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服务滇西北重点产业发展,学科专业布局有效对接云南省八大重点产业,利用研究成果服务地方生物产业发展。结合地处丽江旅游胜地,成立丽江文化旅游研究中心,与知名企业联合培养旅游人才,促进地方旅游产业发展。学校成立丽江教师发展中心,建设丽江市中小学师资培训基地,连续四年承担“国培计划”——云南省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是省内唯一承担国家级师资培训项目的专科学校,先后培训丽江市中小幼教师3万人次。学校勇担教育扶贫责任,每年投入扶贫专项经费,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的帮扶政策,帮助贫困群众增强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学校重视文化传承创新。成立了民族文化研究中心,建立全球第一个以东巴艺术研究为特色的高校艺术学院,创建滇西北艺术传承基地,培养了一批民族文化研究人才。在民族教育中实施纳西东巴文化进校园工程,探索和形成了“教师、课程、教材、科研、学生”五位一体的民族教育模式,增强了学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爱国主义精神、文化自信和家国情怀。学校先后荣获“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平安校园”、“云南省国防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学校与国外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学术交流、教师访学、学生跨文化交流活动;与缅甸云华师范学院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先后与云南民族大学、滇西应用技术大学联合开办本科教育,与国家开放大学实验学院共同设立丽江分院,与省内外多所大学合作开办“专科衔接自考本科”成人教育。与迪庆民专、大理州财校、丽江民专、华坪县职中、昭通市财校联合办学。

在新时代的奋斗征程中,学校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德高业实、丽泽三江”校训,遵循“以本建专”的办校思路,凝心聚力谋发展、改革创新拓新篇,努力建设教师教育为特色的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祥见附件1-9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财务收支情况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设立计划财务处,下设“会计科”、“收费管理科”、“综合科”三个科室,对全校的财务收支进行统一核算,专职财务人员7人。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制度》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2019年末,学校资产总额为32,593.34万元,较2018年年末资产总额为33,181.07万元减少587.73万元,下降1.78%;负债总额为4,915.67万元,较2018年年末负债总额4,025.89万元增加889.78万元,增长22.1%;净资产总额为27,677.67万元,较2018年年末净资产总额29,155.18万元减少1,477.51万元,下降5.07%。

资产负债率=15.08%

净资产负债率=17.76%

(一)收入情况

2019年学校全年收入合计16,125.8万元,比2018年11,411.57万元增加4,714.23万元,增长41.31%。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9,460.72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58.67%,比上年8,109.73万元增加1,350.99万元,增长16.66%。

2.非同级财政拨款1305.19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8.09%,比上年72.32万元增加1,232.87万元,增长1704.74%。

3.事业收入3,366.3万元(含科研事业收入66.3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20.88%,比上年2,962.05万元增加404.25万元,增长13.65%。

4.其他收入1,993.59万元(含债务预算收入1,737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12.36%,比上年267.47万元增加1,726.12万元,增长645.35%。

(二)支出情况

2019年学校全年支出14,298.24万元,比上年11,514.86万元增加2,783.38万元,增长24.17%。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7,242.59万元,占总支出的50.65%,比上年7,606.93万元减少364.34万元,减幅为4.79%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2,061.16万元,占总支出的14.42%,比上2,329.44万元减少268.28万元,减幅为11.52%。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6.6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0.75%,比上年1282.58万元增加254.03万元,增幅为19.81%

4. 其他资本性支出3,457.8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24.18%,比上年295.91万元增加3,161.97万元,增幅为1068.56%。

(三)学校“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学校“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3.7万元,支出决算为7.02万元,完成预算的20.8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7.7万元,支出决算6.2万元,完成预算的80.5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万元,支出决算0.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3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18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2019年学校“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9.58万元减少2.56万元, 减幅为26.7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82万元,减幅31.26%;公务接待费增加0.27万元,增长48.21%。

“三公”经费总体下降,主要原因是学校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政府“厉行节约”规定,加大压缩了“三公”经费开支。

二.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附件2.收入决算批复表

附件3.支出决算批复表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附件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附件8.“三公”经费决算报表

上一条: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收费公示 下一条: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