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大学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云南省职业教育活动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和《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一体两翼五重点”建设改革;宣传展示职业教育服务人的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重大改革成果;大力宣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及主题
(一)时间
2023年5月14日至20日,具体活动时间可以根据活动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二)主题
技能:让生活更美好。
三、主要活动
(一)参加全国性活动
1.组织全校教师参加2023年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术年会。
2.组织全校师生参加教育部举办的2023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全国启动仪式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开幕式。
3.根据通知要求适时参加其他全国性活动。
(二)参加地方性活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及丽江市教育体育局相关活动安排,做好如下工作。
1.持续做好常规性活动。确保活动周期间“天天有活动、处处有看点、人人有收获”,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通过“四开放”(开放企业、开放校园、开放院所、开放赛场)、“三贴近”(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两走进”(走进社区、走进乡村)等,因地制宜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主题推介、技术技能展示服务、志愿帮扶等活动,为社区居民、市民群众提供健康护理、生活家政、家电维修保养、传统工艺体验等服务。鼓励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继续举办“云上活动周”“线上逛校园”“网上开放日”等活动。
2.精心打造特色亮点活动。聚焦活动周主题,重点围绕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精心设计地方特色亮点活动。
(三)组织校内活动
1.通过主题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和《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大力宣扬职业教育活动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
2.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围绕人才培养和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方面的亮点特色,结合典型人物、典型经验和典型事迹,深度挖掘案例闪光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被看见,让更多职业院校被社会了解,激励更多年轻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3.学院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开展特色职业体验、职业教育成果展示等活动,充分展示学校职业教育特色和职业教育质量。
四、宣传重点
(一)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各学院(部门)要宣传好党的二十大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职业教育领域的重要改革举措、各地学习和贯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取得的重要成果。
(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成果。各学院(部门)要总结近年来职业教育在自信自强、守正创新中不断取得的成绩,特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的典型改革成果和经验。
(三)职业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成果。各学院(部门)要按照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重大部署,总结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和地方职业教育数字化建设成果,体现数字赋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趋势。
(四)职业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各学院(部门)要宣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专业结构优化、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访企拓岗促进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的成果,重点突出职业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和典型实践案例。
(五)技能成才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各学院(部门)要围绕职业教育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大力宣传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大国工匠、能工巧匠,以及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和辅导教师的先进事迹,讲好良师倾心育人、学生成长成才等人物故事,宣传展示新时代职业院校师生的奋进风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好职业教育活动周,不断提高学生的社会荣誉感,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二)严格规范管理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周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要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活动,坚决禁止借活动周之名行不相关之事,严守财经纪律,严防廉政风险和财务风险。
(三)制定工作方案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此方案基础上认真设计活动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四)报送相关材料
1.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此方案基础上认真设计活动周方案,并于2023年5月12日上午11:00以前将活动周方案、联络员等信息报送到教务处,活动周方案必须包含活动具体开展时间、地点、活动规模、负责人等相关基本信息。
2.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向宣传部送审活动情况、典型活动案例、宣传报道案例、海报等文字材料、照片和视频。宣传部安排专人及时将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的活动材料上传至职业教育活动周专题网站。
3.职业教育活动周结束后,各学院及相关部门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已开展的活动总结报告(包括未开展的活动计划)交教务处。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参加活动人数、企业数、教师数、学生数、学生参与覆盖率、主要活动形式、观摩体验活动项目数、活动成效、媒体报道情况、活动照片和视频等情况。
3.单个视频时长3~5分钟,采用MP4格式封装。
(五)严守纪律要求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开展职业教育周活动期间,从严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防范疫情风险,确保活动周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附件:1. 2023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校级活动一览表
2. 2023年职业教育活动周院级活动一览表
3.2023年云南省职业教育活动周实施方案
4. 2023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标识及海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