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
 根据《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丽师校发[2018]40号)要求,我校2017年1月启动的第三批科研团队建设到2018年8月已满1.5年,需要进行中期检查,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请各院部的科研团队带头人对照建设指标,依据申报时所填写的建设计划进行自查后,认真填写中期检查一览表(见附件),并于9月1日之前交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2.所填写的内容务必实事求是、真实可信,一一对应地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若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一票否决,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依据建设与管理办法:科研团队中期考核为合格的,划拨第二期资助经费;考核为不合格的团队,实行暂停资助,并作限期整改、取消立项等处理,对作取消立项处理的,其前期投入经费应全额追回,归还学校。所以,敬请各团队务必重视,认真、顺利地完成这次检查。
 4.受理及咨询联系
 联系人:钱 月  樊丹敏
 地址:行政楼510科技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8-3196028
 科技处    
 2018年8月13日
 附件一: 2017年第三批科研团队一览表
 附件二:科研团队中期检查表
 附件一:     
 第三批科研团队一览表
 
  
   
    | 序号 | 带头人 | 团队名称 | 依托院(部) | 
   
    | 1 | 和肖毅 | 丽江民族文化科研团队 | 教师教育学院 | 
   
    | 2 | 张志宏 | 东巴美术科研团队 | 东巴艺术学院 | 
   
    | 3 | 周文英 | 云南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科研团队 | 教师教育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