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辖区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者:
根据《云南省关于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丽江市教育局的要求,现将丽江市2015年秋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的申报和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三)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达到高等师范本科学院(校)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非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应当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课程(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再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且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网络申报时间及相关事宜:
(一)网络申报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10月20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8:30-18: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系统不开放。
(二)申报程序:
1、教师资格认定的权限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的县(区)教育局认定;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有人事档案关系)的州(市)教育局认定;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云南省教育厅认定。
2、网络申报个人信息提交
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10月20日下午17:00以前提交信息(认定省份选择云南省,认定机构选择丽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丽江师专确认点)。 具体操作可以参看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相关网页http://www.lj-edu.cn/ReadNews.asp?NewsID=4771。
3、网络申报现场确认
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表格下载:http://www.lj-edu.cn/SmallClass.asp?typeid=81&BigClassID=318&smallclassid=268)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表格下载:http://www.lj-edu.cn/SmallClass.asp?typeid=81&BigClassID=318&smallclassid=268)
(7)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参加全省教师资格课程考试的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8)提交办证照片一张。(照片要求: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免冠、彩色半身、纸质带胶,照片尺寸3.3cmX4.8cm,照片后写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9)自备纸质档案袋一个,并填写《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封面。
(表格下载:http://www.lj-edu.cn/SmallClass.asp?typeid=81&BigClassID=318&smallclassid=268)
(1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次180元。(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按照《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文件规定,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收取教师资格认定费240元,其中:教育理论考试每人每科次30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次180元。)。
(三)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0月19日 —10月30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309;教学楼2-25。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9月23日至10月20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8:30-18:00进行网络申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系统不开放),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网上申报才能成功。申报网站将于2015年10月20日17:00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需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现场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地址和现场确认的要求。
(三)网络申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网络申报过程中请记好密码,以便登陆查阅认定信息及现场确认。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四)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点,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五)请按照通知时间按时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四、教学能力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五、在校学生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联系电话:0888-3196085;0888-3196145
联系人:木春燕 周富军 夏桂云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职业资格鉴定及非学历考试中心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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