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丽师科发[2013]1号),2014年度丽江师专校级科学研究项目一年研究周期已满,科技处将于2015年7月中旬组织项目结项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于7月10日以前提交相关结题材料(包含《中期检查表》1份,《结题评审书》和成果各一式三份,相关材料从科技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请勿延期。
地址:行政楼510科技处办公室
电话:0888-3196028
联系人:孙向辉 潘宏义
科技处
2015年7月2日
附:2014年度丽江师专校级科学研究立项项目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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