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内通知 >> 正文

关于统计母语为少数民族语言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6    作者:admin    点击:

各学院:

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在我校设立了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双语教师培训基地。根据我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独龙族、藏族、傈僳族、拉祜族、普米族、彝族、纳西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布依族、布朗族、佤族、瑶族、哈尼族、景颇族等少数民族学生占学生总数的31.73%的实际,为充分发挥省双语教师培训基地的作用,为滇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培养 “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基础教育合格民汉双语师资,根据《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双语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及项目实施方案》,学校将在我校2016、2017级母语为少数民族语言的藏族、彝族、纳西族、傈僳族、普米族等学生中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双语教师培训班”,参训学生通过相关考试合格者,给一定学分,并颁发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双语教师培训证书。

为尽快启动相关培训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分民族统计本学院2016级、2017级母语为少数民族语言的藏族、彝族、纳西族、傈僳族、普米族等少数民族学生,并将统计好的分民族少数民族学生名单,于10月21日下午17:00前发送到继续教育学院邮箱(136738718@qq.com)。

特此通知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10月16日

附表:少数民族学生统计表(分民族分年级统计)

上一条:关于对第二批科研团队进行终期验收的通知 下一条:校长办公会会议通知(15:3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