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风干物燥,火灾发生几率大,尤其是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特大火灾事故高发期。因此,保卫处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和学校内经营人员,一定要注意消防安全,请各部门、各系负责综治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杜绝火灾事故。特作提示如下:
一、各部门、各系综治安全第一责任人务必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要求宣传到每位师生员工和校内经营人员。
二、请将吸剩的烟蒂熄灭扔在垃圾箱内;
三、学生宿舍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四、不要在宿舍、楼道和公共楼道内堆放易燃杂物,严禁随意焚烧各类废弃物;
五、不得在校内进行野炊活动;
六、严禁在宿舍和楼道处私拉电线、私接灯头和插座;
七、宿舍内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点蜡烛和在床上使用台灯、充电器等连接交流电源的用品;
八、严禁用消防设施戏耍和损毁各类消防设施(包括标牌、标识);
九、各部门、各系综治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用电防火管理;
十、保卫处将不定期对易燃易爆物品、“热得快”、乱拉(接)电线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对违规者予以严肃处理。
保卫处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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