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职能部门及教辅机构:
根据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劳动节”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29日至5月1日,共计3天。4月27日(星期六)和4月28日(星期天)正常上课、上班。其中,4月27日(星期六)补上4月29日(星期一)的课,4月28日(星期天)补上4月30日(星期二)的课。
二、放假前各系(部)、各部门要认真对办公室、实验室、教室的门、窗、水、电进行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三、放假期间学生需自行外出或回家必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学生于5月1日19:00前必须返校。5月1日晚19:30各班组织点名并将学生报到情况于次日报所属系汇总后报学生处。
四、办公室、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做好假期间的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的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障通讯畅通。值班期间学校公用车辆一律封存,不得组织公款旅游活动。各值班部门于2013年4月26日前将值班表报学校办公室。
特此通知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