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5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云教函[2015]23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云南省教育厅2015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以及《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派出国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丽师政发[2014]77号)文件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办法
根据学校的要求,按个人申请、所属系(部门)推荐、学校外事部门审核、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政审、学校审批并上报上级部门的程序进行申请和选拔。若公派出国人员是科级及以上干部,还需报学校党委审批。
申请人根据《云南省教育厅2015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云南省2015年地方公派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云南省2015年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的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和准备所需材料。提交书面材料时须附系、部的推荐意见,申请材料需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整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员不予参加学校的选拔。请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于7月6日前报送至外事办公室(办公楼520室)。
三、其他事项
申请人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上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外事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2015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doc
附件2云南省2015年地方公派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xls
附件3云南省2015年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doc
附件42015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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