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从即日起启动我校2014年度(1月1日至11月10日)科研成果统计及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数据请各系(部)、各部门委派专人负责统计,按文件要求填好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登记表(统计表请在丽江师专科研工作群共享里下载)。
成果需提交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具体要求见《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于2014年10月30日-2014年11月10日下午17:00之前报科技处,请勿延期。请各系(部)、各部门认真落实,通知到系内各位教师(包括在外学习的教师),统计完全,避免遗漏,以后不在科研公报电子版内进行增补。
科技处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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