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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26    作者:admin    点击:

各部门: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4年度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79年7月2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申报方向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依照《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本年度只设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三、资助额度及研究期限

1、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为30万元、一般课题为18万元,青年基金课题为15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四、申报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于2014年9月4日前将填写好的《申报书》初稿交至科技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jszkjc@163.com,由我处统一上报。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重点课题《评审书》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6份。《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具体申报事项及相关附件下载见规划网站( 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406600384536450 )。

五、联系办法

联系人:潘宏义 钱月

联系电话:3196028

地址:行政楼3-3科技处办公室

科技处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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