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对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英力克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BMGK2016-01
2.2招标内容:英力克实训基地设备
2.3项目预算:一标段:637,786.00元;二标段274,953.5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3.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2至2014年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提供2014全年至2015年1至10月连续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3.4投标设备须是其制造商自有技术,能提供有效技术来源,不得有侵权行为,具有强制性的产品认证证书(如国家有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5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且能及时供货,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采购方的本地技术服务支持;
3.6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4、投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现场获取。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获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授托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供查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投递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09:00—09:30时。地点为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多功能厅。
5.2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6年1月12日09:30时。
6.2开标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多功能厅。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 系人:和晓娟 叶军伟
联系电话:0888-3196038 13508883137 13688769031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项目组织:和志生
联系电话:0888-5108570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和志生
地 址: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邮政编码:674199
备注:
1、此次采购的主要设备,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产品彩页(包括产品实物彩色照片、技术参数、使用说明书等)。
2、中标单位交货时,技术人员必须随产品为学校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定期开展售后服务。
3、各标段中标单位应完成本标段所有设备的布线安装、集成调试,并提供能保证所有设备正常使用的配件和服务,要求所有软硬件设备能相互兼容、协同工作、正常使用,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4.供应商应对相关证明文件、设备参数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虚构设备参数谋取中标。否则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取消中标资格,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23日
公告网址链接:http://www.ljggzyjy.cn/Item/11239.aspx
项目采购一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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