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7年云南省地方公派职业教育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7年云南省地方公派职业教育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以及《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派出国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丽师政发〔2014〕77号)文件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办法
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于8月31日11:30前将文件要求的材料交至外事办公室。申请人必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外事办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初审后报学校会议研究决定。
特此通知
外事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附件: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7年云南省地方公派职业教育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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