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从即日起启动我校2015年度(1月1日至11月10日)科研成果统计及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具体数据请各系(部)、各部门委派专人负责统计,按文件要求填好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登记表(统计表请在丽江师专科研工作群共享里下载)。
2、成果需提交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具体要求见《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特别注意:著作需提供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的“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系统”查验结果截图打印稿一份。论文需提供由中国期刊全文网(简称“CNKI”)、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简称“维普”)、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数字化期刊(简称“万方”)之一的相关论文检索截图打印稿1份。
3、于2015年11月2日-2015年11月10日下午17:00之前报科技处,请各系(部)、各部门认真落实,通知到系内各位教师(包括在外学习的教师),统计完全,避免遗漏,以后不再进行补登。
科技处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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