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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校园道路交通秩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7    作者:admin    点击:

学校校园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关系到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的治安管理秩序,关系到学校的发展与未来。学校的校园道路标识标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保卫处结合丽江市古城区交通警察大队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有关通知,于2015年6月22日(星期一)开始至2015年7月10日对学校校园道路交通秩序进行整治。整治内容现通知如下:

一、学校校园交通主干道上乱停乱放的所有车辆;严禁任何车辆停放在校园道路上。

二、校园道路限速5千米/时、禁止鸣笛,严禁任何车辆在校园道路上超速行驶和禁止鸣喇叭。

三、禁止任何无牌无证的车辆在校园道路上行驶,严查无牌无证车辆(结合丽江市古城区交通警察大队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有关规定)。

1、请各系部将学生电动摩托车进行登记(有牌照)于6月19日前上报保卫处;

2、请各系部通知无电动摩托车车牌的学生于本周内办理好车牌和行驶证;

3、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期间发现和查处的任何无牌无证的车辆一律上交古城区交通警察大队。

四、校园道路上行驶的两轮电动摩托车严禁载人,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保卫处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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