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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教师资格证领取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9    作者:admin    点击:

各位申办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

由于2015年全国教师资格证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客观原因,同学们申办的教师资格证不能在离校之前领取。证书一旦制作出来,我中心将竭尽全力做好证书发放工作,尽早通知到每一位同学,请同学们到时候亲自来领取。实在需要委托别人代领的,请代领人出具以下资料:

1申办人委托书(一份)。委托书应该写明申办人的姓名、系别、班级、学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写明申办人对委托事宜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在本人签名处按拇指手印;委托书要求申办人手写。

2申办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申办人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丽江师专职业资格鉴定及非学历考试中心

2015年6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绩效工资 科研经费 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党委中心组第二次专题学习研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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