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丽江市2014年设立了丽江市社会科学课题研究基金,用于扶持全市社会科学工作者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展研究工作。为扎实做好社会科学研究,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决定在近期开展2015年度丽江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立足丽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鼓励支持全市社会科学工作者根据各自的专业和特长开展深入的研究,通过开展课题研究,为促进丽江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以优秀的社科研究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开创建设丽江、发展丽江、繁荣丽江、保护丽江新局面,为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社会科学应有的贡献。
二、课题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申报课题确定10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立项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0.5—2万元。
三、申报资格要求
1、参与研究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课题负责人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名。
2、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申报课题。
3、课题负责人和成员必须有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申报课题要求
1、本公告发布的申报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后),申报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原则上不能设有子课题。
2、申报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3、完成时间一般为本年度10月31日之前。
五、申报纪律要求
1、申报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从申报选题设计、课题内容论证、课题负责人和参与专家条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组建和责任单位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2、申报者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丽江市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果获准立项,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丽江市社会科学课题研究基金项目。
3、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须在《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果申报获得立项,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六、具体事项安排
1、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统一报送丽江市社科联。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5日。个人单独申请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包括:(1)每项《申请书》纸质文本3份;(2)每项《申请书》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丽江市社科联电子信箱。
2、丽江市社科联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提出建议立项课题名单。
申报受理及咨询联系
1.联系人:孙向辉 潘宏义
2.地址:行政楼3-3号科技处办公室
3.咨询联系电话:0888-3196028
科技处
2015年3月23日
附:丽江市2015年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方向
1、新常态下丽江经济发展研究
2、丽江产业发展研究
3、丽江基础设施建设研究
4、丽江新型城镇化建设研究
5、丽江生态建设研究
6、丽江民生保障建设研究
7、丽江民族文化发展研究
8、丽江民族宗教关系研究
9、法治丽江建设研究
1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丽江的实践研究
附件-申请书和指南.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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