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现将《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报名,并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交人事处,待报学校审核后推荐。
人事处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转发《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pdf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行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中心组(扩大)第20次集中学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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