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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4年和2015年立项的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进行清理及催促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0    作者:admin    点击:

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管理工作,对2014年、2015年立项的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催促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要求

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申请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终结报告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A3纸打印;相关成果及其附件、所提供的结题材料A4纸打印,胶装成册。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1份。

2、各系(部)在提交材料至科技处前,必须完成对各结题项目的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

二、时间要求

请各项系部科研秘书于2017年10月20日下午5点前统一将本系部结题材料交至科技处,过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说明

1、2014年立项项目,必须提交相关结项材料。若本次不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一律按终止研究处理,不再受理结项申请,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

2、2015年立项项目在10月20日提交材料之前研究周期结束的,若无延期手续,不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一律按终止研究处理,不再受理结项申请,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

四、联系方式

地址:行政楼521

联系人:樊丹敏 联系电话:3196028

E-mail:ljszkjc@163.com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鉴定(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2: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验收证书.doc

附件3: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终结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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