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处室及教辅机构:
为扎实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印发《转型发展学习材料》,各系(部)、处室要认真组织所属人员开展学习活动,并就学校转型发展工作进行讨论,做好学习和讨论记录。学习及讨论情况于6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学校转型发展办公室(办公楼4-4)。
特此通知。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政办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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