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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2    作者:admin    点击:

各系(部)、各处室及教辅机构:

为扎实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印发《转型发展学习材料》,各系(部)、处室要认真组织所属人员开展学习活动,并就学校转型发展工作进行讨论,做好学习和讨论记录。学习及讨论情况于6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学校转型发展办公室(办公楼4-4)。

特此通知。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政办

2015年5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春雨工程”——四川交响乐团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公益性惠民演出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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