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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3    作者:admin    点击:

各位申办教师资格证的考生:

教师资格证已制作完成,申办高级中学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的考生,请本人凭个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在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丽江师专教学楼225领取。若需要代领的,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办人委托书(一份)。委托书应该写明申办人的姓名、系别、班级、学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写明申办人对委托事宜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在本人签名处按拇指手印;委托书要求申办人手写。

2.申办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申办人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本校应届毕业生,请按照以上要求到各自系领取。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业资格鉴定及非学历考试中心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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