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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举办“国培计划(2014)”—云南省幼儿园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0    作者:admin    点击:

丽江市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幼儿园:

受云南省教育厅师范处委托,我校承担了“国培计划(2014)”—云南省幼儿园教师(置换脱产研修)的培训任务,培训幼儿教师50人。根据云教师〔2014〕7号《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2014)”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丽江市各区县教育局通知学员准时到校参加培训。

为切实贯彻“国培计划”相关政策规定,保证置换脱产研修项目的培训质量,请各幼儿园务必按照附件中的名单进行一一对应的置换,即安排顶岗学生置换幼儿园(或者学前班)参训学员,切实保证顶岗学生接替幼儿园(或者学前班)参训教师的工作,不得另行安排到其它幼儿园或者中小学。请各幼儿园务必妥善安排顶岗学生的食宿,保证顶岗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训学员报到时间、地点及培训时间

1.培训班名称:幼儿园教师置换脱产研修班。

2.集中培训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2015年1月7日。

3.报到时间: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8:00——18:00。

4.开班典礼时间:2014年10月11日上午9:00。

5.报到地点: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312室。

6.项目办公室联系电话:0888-3196051。

二、项目负责人及班主任联系电话

姓 名

职务

联系电话

陈惠菊

教育科学系系主任、首席专家

13988871028

王 成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项目负责人

13578392769

刘家邦

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项目工作人员、班主任

13688774455

杨四香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秘书、项目工作人员

13988895024

张 莉

班主任

13708820484

三、参训学员报到注意事项

1.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学员集中培训期间食宿由我校统一安排。学员住宿费由政府采购后从专项经费中列支。学员在学校食堂统一就餐,学员伙食补助按15元/人·天的标准打入就餐卡。参训教师的往返交通费,由教师所在学校按照云财教[2006]7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从公用经费中列支。

2.请学员自备个人日常生活用品及换洗衣物。

3.学员须按时报到,凡未经批准,逾期未到者,取消其培训资格。

4.报到时需出示身份证并提交个人一寸免冠近照2张。

5.带好如下学习材料参训。

提交材料

提交一份幼儿园集中教学活动设计方案(包括文本资料及PPT课件)

学习用品

U盘、存储卡等相关学习用品

6.我校只接收附件所列名单中的教师本人参加培训,不得临时替换或冒名顶替,否则后果自负。

四、参训学员报到线路指南

学员可直接从丽江客运站乘12路公交车或乘出租车到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办公楼继续教育学院312室报到。

五、顶岗学生报到须知

1.顶岗学生须于10月8日到丽江市各区县教育局报到。

2.顶岗学生须于10月9日12:00前到各幼儿园交接工作。

附件:《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培计划(2014)”—云南省幼儿园教师(置换脱产研修)培训班学员名单、顶岗学生名单》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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