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国梦”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教育部、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精神,我校特举办“中国梦·红土情·成才志”诗歌散文朗诵大赛,现将比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承办单位:中文系、教务处
二、活动参与对象及组别
(一)参赛对象:全体师生
(二)组别设置:活动分为教师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各组参赛选手可以单人朗诵,也可以多人朗诵,但多人朗诵同一节目的选手必须同属同一组别,不能交叉组别参赛。
三、活动时间及程序:
1、6月8日至6月20日,各教学系组织系内选拔赛。每班选出一名选手(团队)参加系内选拔赛,每个教学系选出2至3名学生选手(团队)。各系于6月21日下午5:00前将选手名单及朗诵稿交中文系办公室陈永老师处(教学楼611)。
2、6月24日下午3:00,在艺术楼演播厅进行复赛,复赛选出8至9名学生选手(团队)参加学校组织的决赛。比赛观众:各教学系一二年级各班班委成员。
3、6月25——28日某天下午3:0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图书馆报告厅进行决赛。比赛观众:各教学系所有团学干部。
4、各系参与此项活动的教师组不参加系内选拔赛和学校复赛,直接进入决赛。
5、决赛前三名录制视频,于7月1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参与省级选拨比赛。
三、参赛要求
1、演讲作品内容要求:朗诵节目紧扣“中国梦、红土情、长才志”主题,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尽情抒发自己的美丽梦想,健康向上,展示师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朗诵形式不拘一格,活泼新颖,特色鲜明,充分体现作品内涵。可以朗诵原创作品,也可以朗诵革命志士的爱国诗篇或与“中国梦”相关的新诗词、散文。
2、时间限制:每位选手的演讲时间限时3—5分钟。
请各系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此项活动。
特此通知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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