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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8-22    作者:admin    点击: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缴费有关工作的

敬爱的同学们:

热烈欢迎您们安全返校!

本次暑假已于2008年8月21日结束,为方便同学做好学费、住宿费收缴的有关工作,特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同学首先到所住宿舍宿管员处开具住宿费收取通知单。

二、8月23日、24日请各位同学凭住宿费通知单到第一办公楼二楼计划财务处缴学费、住宿费等并开具缴费正式发票。

三、凭缴费正式发票到所在系办理注册手续。

四、请到综合教学楼一楼教材科缴纳教材费,并凭收据领取教材。五、8月24日晚7:30各班召开班会,8月25日8:00各班按课程表安排正式上课。

特此通知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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