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已经开始。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附件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见附件2)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于6月17日前将参评成果汇总报送科技处科技成果科。材料要求为:请各系(部)、各部门统一报送,参评成果原件2份、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以及申报评审书电子版),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联系人:钱月
联系电话:3196028
电子邮箱:ljszkjc@163.com
科技处
2016年6月6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pdf
附件3: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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