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级领军人才管理办法》(丽师科发[2012]11号)和《丽江师专2014年师资培养工作计划》,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启动我校2014年校级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申请校级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45岁以下;
(二)具有比较高的学术水平、比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比较好的教学质量,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省级以上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
2.担任省级以上科研基金项目负责人;
3.一次性争取横向科研经费5万元或累计争取横向科研经费10万元并为项目负责人;
4.获国家授权专利发明人(排名第一);
5.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1项;
6.正式出版过本人担任主编、副主编(排名前三)的学术专著或教材;
7.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
8.近三年以第一著作权人发表、出版、播映、采用的艺术成果5件以上,其中2件达到省级以上水平。
二、评选程序和申请要求
(一)评选程序
评选校级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按照个人申请、教学系(部)推荐、科技处组织评审、人事处审核、行政办公会确定、公示后表彰的程序进行。
(二)申请要求
1.申请人可登录学校科技处网站下载申请表,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经相关系(部)和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2.其它材料包括:相关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并发送电子版至科技处邮箱(ljszkjc@163.com)。
3.申请截至日期:2014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行政楼321科技处办公室
联系人:钱月
联系电话:3196028
人事处
科技处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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