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证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现将丽江市2014年春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的申报和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申报时间和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时间:
教师资格证的申报实行网上报名,请申报教师资格的人员于 2014年4月15日8:00时至5月26日17:00时期间自行到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进行报名。
(二)申报程序:
1、申报范围:具备申报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且具有丽江市户籍,或在丽高校应届毕业生。
2、网络申报个人信息提交
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5月26日下午17:00以前提交信息(认定省份选择云南省,认定机构选择丽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丽江师专确认点)。
3、网络申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5月12日—5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2-16
(3)现场确认时,请各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① 从报名网站上打印出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②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 思想品德鉴定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好)(2份);
④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1份);
⑤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⑥ 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1份)
⑦ 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由档案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非师范教育类人员需提供全省统一考试的教育学、心理学两学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两学考试的有效期为两年,即从获得两学成绩至申报教师资格证的年限不得超过两年);
⑧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纸质照片一张)。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4月15日8:00时至5月26日17:00时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2014年5月26日17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教育局下设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请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
(三)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因此,请申请人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登陆查阅认定信息及现场确认。请正确填写申请人电子邮箱,以便用于密码找回。
(四)现场确认时需按确认点要求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五)请您务必在网络关闭前完成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时间按照通知时间按时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196047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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