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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职业资格鉴定预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9    点击:

全校师生:

2018年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已开始报名,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广泛宣传。需要参加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的师生,请认真按照以下要求报名考试。

一、全国职业资格鉴定报名各项事宜

(一)报名对象:全校所有师生

(二)报名职业范围:2018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安排对2017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补考仅针对2017年参加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

(三)报考等级:见附件一。

(四)本次接受预报名为五月份的全国统一鉴定考试。

(五)上报考试计划

1.本校教职员工请于2018年4月5日17:00之前将考生信息表(见附件二)发至329656975@qq.com邮箱。

2.本校学生

(1)上报计划以班级为单位;

(2)请各班班长做好统计工作,并将本班的考生信息表(见附件二,表格行宽和列高可自行调整)于2018年4月5日17:00之前发至329656975@qq.com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七)正式报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考生在30人及以上方可在我校考试,根据预报名的情况其他正式报名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报名点咨询

地点:行政楼321办公室职业资格鉴定及非学历考试中心

联系人:王琼

联系电话:0888-3196085

职业资格鉴定及非学历考试中心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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