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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LSZB2010013号标书的相关说明

发布日期:2010-08-04    作者:admin    点击:

为保证我校本次教学钢琴及电子钢琴教室设备招标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特对该项目招标书中的部分内容和要求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教学钢琴方面

1、标书第8页,“1、钢琴”项中,备注栏添加“配琴凳、琴罩,必须有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

2、标书第8页,“1、钢琴”项中,质量要求为“所提供产品为全新、原包装、2010年生产”。

3、教学钢琴需提供样品,如投标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样品由丽江师专封存。

4、教学钢琴其他要求:在购置后半年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且无法在72小时内解决,商家需更换新钢琴。

二、电子钢琴方面

1、对所有设备品牌不做限定;

2、学生琴的原参数以PX120为原始参数,现以PX130为基础参数。所报参数允许高出或保持基础参数,但不能低于。

3、第13项“鹅颈话筒”取消,不再采购。

4、学生琴必须有好的力度键。

三、其他方面

本次招标的评标由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部门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估(主要看价格、质量保证、性价比、供货期、技术先进性、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资质信誉、售后服务及相关承诺等),根据综合评比后,由评标委员会委员进行记名打分,按照分数高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

同时,招标人不保证低价中标,对未中标单位不作解释。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0年8月4日

上一条: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厨房设备招标公告 下一条:关于7月20日各招标公告项目的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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