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参照2015年决算数14.29万元,在不超出2017年省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标准的前提下略有提高。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
丽江师专“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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