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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首批科研团队进行中期检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15    作者:admin    点击:


各相关系(部):

根据《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我校于2012年9月启动的首批科研团队建设到2014年8月已满2年,需要进行中期检查,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请各系部的科研团队带头人对照建设指标,依据申报时所填写的建设计划进行自查后,认真填写中期检查一览表(见附件),并于9月1日之前交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2.所填写的内容务必实事求是、真实可信,一一对应地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若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一票否决,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依据建设与管理的暂行办法:科研团队中期考核为合格的,划拨第二期资助经费;考核为不合格的团队,实行暂停资助,并作限期整改、取消立项等处理,对作取消立项处理的,其前期投入经费应全额追回,归还学校。所以,敬请各团队务必重视,认真、顺利地完成这次检查。

4.受理及咨询联系

联系人:潘宏义 钱月

地址:行政楼3-3号科技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8-3196028

人事处

科技处

2014年7月15日

附件一: 2012年首批科研团队一览表.doc

附件二:科研团队中期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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