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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丽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5    点击:

根据《2026年上半年丽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现将2026年上半年丽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5月19日9:00—5月20日16:00

(二)递补复审时间:2026年5月21日16:00前

(三)资格复审地点:丽江师范学院校务管理中心513

二、资格复审人员

按《2026年上半年丽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确定的人员。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参加资格复审、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本岗位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提交材料及要求

资格复审现场查验以下材料原件,提交一份复印件: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如招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成绩单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四)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五)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要求提供完整的审核材料,不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交的,补充材料时间不得超过5月21日16:00。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请应聘人员保持通信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非本人电话号码、提供的电话号码有误、无法接通或处于关机状态等,导致应聘人员本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确定放弃资格复审人员,请于2026年5月18日17:00前将《附件2放弃资格复审声明书》发至丽江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箱:ljsyrsc@ljnu.edu.cn。

人事处联系电话:和老师  0888-3196075


附件1:2026年上半年丽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放弃资格复审声明书。



丽江师范学院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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