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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清真风味小吃场地招租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9    点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招租方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招租方)的委托,对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清真风味小吃场地招租项目(项目编号:YDZOF20240303)公开对外招租,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单位、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竞租人)参与竞租。本次公开竞租按有效竞租报价(年租金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一)本次拟出租场地相关情况: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招租底价(年租金(元/年))

经营项目

备注

北苑食堂一楼(西)

172.8

72576.00

清真风味小吃档口,小吃品种多样,能够满足学生个性化餐饮需求,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市场同类餐饮价格。

在招租方允许的情况下可对指定经营场地进行改造装修。

(二)租金年增长率:年增长率2%-5%,具体根据市场行情双方续签合同时商定。

(三)租金支付方式:成交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方缴纳完第一年租金;经校方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下一年合同之日起5日内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二、招租项目使用规定及租赁期限

(一)招租项目使用规定

1.承租人经营期间不得影响校内师生生活秩序,经营项目需满足招租方需求。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更不得用房屋作抵押,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租户,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商户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未经出租人书面允许,承租人不得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改变经营项目或擅自扩大经营区域。

4.承租人需做好室内外设施保护爱护工作,未经出租人书面允许,承租人不得擅自对经营性房产进行破坏性改造装修。

5.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租人必须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以及出租人的监督管理,遵守出租人的相关规定。

6.承租人必须合法经营、证照齐全。若经营活动中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处罚一切由承租人独立承担。

7.承租人必须自觉做好承租房屋内部及门前屋后的安全、卫生保洁工作。

8.年租金报价低于上表中的“招租底价(年租金(元/年))”规定的,视为无效报价。

9.承租人装修时不得改变承租场地的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报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10.水电费:按照居民用水、用电价格执行,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收取,由承租方自行向学校缴纳。

11.在租赁期间:①禁止售卖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上级监管部门及招租方禁止售卖的物品,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弃物须按招租方要求进行处理。②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一切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③如发生打架、斗殴、无良经营等恶意经营的情况,对招租方造成严重影响的,招租方可以无条件终止与经营者的承包合同,经营者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④销售价格及服务项目收费不得高于周边市场同类餐饮价格。

(二)招租期限: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续签,续签合同不超过两次。租金每年以12个月计。

三、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

(一)本项目承租人向招租方缴纳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10万元,。

(二)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人未按本条约定时限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

(三)成交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且缴纳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后,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成交人未按本条约定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

(四)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或因违反本招租文件约定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的,成交人已缴纳的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归属招租方)。

四、竞租人文件获取事宜

(一)获取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获取地点: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前台或将文件获取资料扫描后发送至2673079887@qq.com,并致电0871-63338509。

(三)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四)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无论成交结果如何,文件费都不予以退还。

文件费接受汇款、现金缴纳。各竞租人若需要开具发票的,请在获取文件之前将文件费以单位的账户或法人本人账户或竞租人本人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无论成交与否,文件费都不再退还):

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汇通支行

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

财务电话:(0871)63338592;

备注信息:20240303文件费;

(五)文件获取资料(符合条件的竞租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或邮箱获取):

1.竞租人为企业的需提供: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无“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

2.竞租人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

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营者本人获取文件则不需提供)、经营者个人信用报告(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网上注册查询或至中国人民银行服务网点查询,查询详询4008108866)。

3.竞租人为个人的需提供:

《营业执照办理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网上注册查询或至中国人民银行服务网点查询,查询详询4008108866)。

(六)原参与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项目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的商户以及未按合同向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缴清相关款项的竞租人不得参与本次公开招租活动(以招租方统计名单为准)。

(七)报名时竞租人须签署《承诺书》(格式附后),不签署的视为不认可该《承诺书》内容,将被拒绝报名。

(八)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文件参与本项目的竞租人不得参与招租活动。

五、现场踏勘

本次招租竞价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各竞租人自行踏勘。

六、进场与竞租

(1)签到时间:2024年3月8日上午08:00--09:00。09:00后到达会场的竞租人将被禁止入场。

(2)竞租开始时间:2024年3月8日09时00分。

(3)各竞租人须按《附件二  竞租响应材料格式部分》格式自行填报年租金报价及相关内容,租金报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2份纸质版竞租文件应用信封或资料袋密封后于竞租开始前统一交至现场工作人员处。

注:①每家竞租人仅允许1人进场,持有效身份证。

(4)竞租地点: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务管理中心第三会议室(若竞租地点产生变更,以校方通知为准)。

七、竞租程序

(一)第一轮报价

1.第一轮报价唱标:各竞租人自行填报年租金,竞租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竞租文件于竞租开始前统一交至现场工作人员处。竞租会议开始后,由各竞租人推选出一位代表检查各竞租人递交的资料的密封性,密封无问题后,由现场工作人员现场开启,并宣读各竞租人所报年租金的报价,由代理机构记录无误后各竞租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字确认,各竞租人退场。

2.符合“1”要求的竞租人才能进入第二轮报价。

(二)第二轮报价

1.第二轮报价由竞租人在竞租现场填写“第二轮报价函”,一旦报出价格,不得更改,竞租人对本人报价现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在现场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

2.各竞租人的第二轮报价须高于自己的第一轮报价,增浮以“元”为单位,且增浮不得低于100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重新填报。

工作人员对各竞租人报价进行记录并公布(仅唱标一遍),请各竞租人认真听取公布内容。

第二轮报价竞租报价(年租金报价)最高者获得承租资格。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租人为相同最高竞租报价(年租金报价)时,最高竞租报价(年租金报价)的竞租人继续现场报价,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记录并现场宣读报价,直至出现最高报价为止。

八、成交人推荐

代理机构按照竞租报价(年租金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向招租方推荐1名成交人。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的,视为恶意竞价,本次竞价按废标处理且列入学校黑名单,禁止其参与学校后续项目。

九、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竞租公告、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招租方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成交服务费缴纳金额

服务费3000元,由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放弃成交。

十一、参与竞租的有效竞租人不足1人的,重新招租。

十二、合同签订

(一)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详见“三、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

(二)缴纳租金:

成交人在向代理机构缴纳完“成交服务费”后,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方缴纳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缴纳完毕后招租方与成交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本次招租为先交租金后用房,每一年为一个租金交付期(每年按照12个月计),租金年增长率2%-5%,具体根据市场行情双方续签合同时商定,第一年租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完毕,第二、三年租金在每年度租赁期到期前30天内付清,超过30天未付清,招租方有权不再续签租赁合同,不退还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缴纳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后,招租方与成交者签订合同,如不按时签订合同,视同自动放弃,成交人已缴纳的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将不再退还。

(四)合同未到期,承租者因自身原因提前退出经营,视为违约,已缴纳的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到期,无未处理完的违约、纠纷遗留,则一次性无息退还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

十三、联系方式

招租方: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丽江市古城新区新团片区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888)3196131


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人:沈娜、段坤彦、白海杰、程吉鹏、谭玉奉、曾桂华

联系方式:(0871)6333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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