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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丽江市中心城区建筑风貌管控的决定(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2    点击:

为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决定召开关于《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丽江市中心城区建筑风貌管控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的立法听证会,听取、收集关于决定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7日09:00

地点: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市人大常委会二楼第一会议室

二、重点听证内容

对“决定草案”(听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对“决定草案”(听证稿)第二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等条款相关事项进行听证。同时可对“决定草案”的其他内容提出意见。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名单

结合前期报名情况,参与听证会的人员名单如下:

主持人:寸玉海

决策发言人:朱思桃

听证委员:郭宁 熊震 吴利中

听证监察员:陆佳

记录员:方进 秦虹涛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马丽红 唐云丽 赵丹

居民代表:阿立新 和菊珍 和一平 元素玲 高萍 李马超

开发商代表:唐杰 许海燕

法律工作者:周云兴 施朝华

专家代表:牛树勋 张学军

主管部门代表:赵娟 李祥林 谢琳 和庚源 和磊 杨龙

旁听人:木金瑛 蒋丽萍 字东玉

四、听证要求

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应当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听证会。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

丽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层立法联系点)

2023年3月21日

联系人:蒋丽萍

联系电话:0888-3196042 1370882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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