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部门简介 部门承诺 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 服务指南
教学设备使用管理

教室管理办法

计算机室管理使用办法

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语音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语音室使用管理制度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发布时间: 2007-12-10

1学生应服从授课教师安排,有序进入语音室,一人一座,以保证语音室正常教学秩序。

2上课前学生应做好课前准备,检查语音设备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向上课教师或管理人员反映。

3爱护公共设施及仪器设备,不得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或随意拉扯窗帘。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调换座位,禁止拆卸语音设备及操作教师机,对于由此造成设备损坏必须进行赔偿。

4上课结束后,自觉整理好所有设备,做好清洁工作,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语音室。

5讲究卫生,注意公德,保持机房内的整洁,一切杂物(食品、饮料、伞等)谢绝带入室内,语音室内严禁吸烟或随地吐痰、乱扔废物。

6上课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语音室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学生应严格遵守语音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拥挤或乱动电源设施,对于违反管理制度或违规操作者,将情况通报给学生所在教学系处理。

7上课结束后,教师应认真填写语音室使用记录表,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不得私自处理。

8对语音室管理工作有意见或有好的建议,请及时与教学服务中心联系。

 
地址: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服务中心  邮编:67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