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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发布日期:2018-09-05    点击: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丽江教育学院和丽江民族师范学校于2001年组建的丽江教育学院。原丽江教育学院始于1978年,丽江民族师范学校始于1906年,经过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发展阶段的传承与融合,2006年改制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整体搬迁到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办学。

学校占地面积为1083.92亩,校舍建筑面积为201891.10平方米(不包括在建的创新创业中心大楼,建筑面积为16107.59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2653万元,图书馆藏书78.66万册。学校还创建了师范生教学技能实训中心、学前教育专业实训中心等13个实训中心,共有120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其中有4个省级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和130个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其中有2个省级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实习实训教学基地)。还建有滇西北民族艺术传承基地1个,云南省创新创业平台1个,设有民族文化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中心、高原特色农业研究中心等校级研究机构。

学校设置有学前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国际旅游与工商管理学院、东巴艺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足球运动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开设51个专业;在职教职工435人,其中专任教师357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182人(其中博士11人,在读博士3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18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有22人),“双师型”教师154人。

学校面向全国十八个省(市、区)招生,有全日制专科学生5901人。此外,学校开办了“专科衔接自考本科”的成人教育,招收学生1000多人;2014年开始与云南民族大学联合办学,近三年共招收本科生350名。初步形成专科、本科和成人教育多层级、多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创新管理模式,坚持依法治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2015年10月,《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由省政府核准颁布,学校紧紧围绕章程规定,进一步探索和实践“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治理体系,明确了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策权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和“四不一末”制度,形成了依法治校的导向机制,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得到了长足进步。

二、2017年学校财务收支情况(详见附件)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设立计划财务处,下设“会计科”、“收费管理科”、“综合科”三个科室,对全校的财务收支进行统一核算,专职财务人员8人。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一)收入情况

2017年全年收入15,979. 58万元,比2016年10,619.87万元增加5359.71万元,增幅为50.47%,其中:

1、 2017年财政拨款8,648.12万元,比2016年6,874.07万元增加1774.05万元,增幅为25.81%。

2、2017年市级财政拨款2624.06万元,比2016年151.8万元增加2472.26万元,增幅为1628.63%。

3、2017年从省级财政核拨预算外资金3,210万元,比2016年3250万元减少40万元,减幅为1.23%。

4、2017年其他收入(含科研事业收入37.77万元)1,459.63万元,比2016年344万元增加1115.63万元,增幅为324.31%。

(二)支出情况

2017年全年支出15,699.03万元,比2016年11,821.48万元增加3,877.55万元,增幅为32.8%,其中:

1、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6,803.31万元, 比2016年6,429.75万元增加373.56万元,增幅为5.81%。

2、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2,671.24万元,比2016年2,097.96万元增加573.28万元,增幅为27.33%。

3、2017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48.00万元,比2016年1,539.48万元增加108.52万元,增幅为7.05%。

4、2017年其他资本性支出4,576.47万元,比2016年1,721.51万元增加2854.96万元,增幅为165.84%。

三、学校“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学校“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04万元,完成预算的38.4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9万元,支出决算11.28万元,完成预算的81.15%。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1.76万元,完成预算的8.8%。

2017年学校“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79万元,减幅为26.8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38万元,减幅为10.9%。公务接待费减少3.41万元,减幅为65.96%。

“三公”经费总体下降,主要原因是学校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政府“厉行节约”规定,加大压缩了“三公”经费开支。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9:三公经费决算表

上一条: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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