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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05-07    点击:

为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8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暨云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闭幕式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制订我校2019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及主题

(一)时间:2019年5月7日至13日。

(二)主题:迎祖国七十华诞 展职教时代风采

二、活动主旨

紧扣活动周主题,围绕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工作。全面宣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关于“德智体美劳”的发展方针,积极宣讲《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新要求,凝聚全社会和战线力量,依托主流媒体,把握时代方位,突出宣传典型经验、发展成果和主要贡献。

三、活动标示

使用教育部等九部门指定的“职业教育活动周标识”。

四、活动周工作内容及任务安排

(一)宣传职业教育发展成果

1.负责部门:各学院(部)、各部门

2.工作内容:

(1)各部门围绕活动主题,制作介绍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创新、社会服务(社会培训、技术服务)等宣传材料。

(2)各学院(部)围绕活动主题、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等具有明显职业特性的内容选题。制作反映本学院(部)职业教育发展的宣传材料。

以上宣传材料于2019年5月12日前更新到所属宣传栏中。

(二)举办职业教育座谈会、报告会

1.负责部门:党政办、教务处

2.工作内容:

(1)党政办负责筹备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总结2018年理事会工作。

(2)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观考察学校,举行调研座谈会。

(三)举办中小学、中职和幼儿园师生进校园深度体验活动

1.负责部门:教务处、教师教育学院、东巴艺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国际旅游与工商管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足球运动职业学院

2.工作内容:

(1)各学院(部)通过联系本学院(部)对接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邀请中小学、中职和幼儿园师生进校园;各学院(部)负责安排观摩教学、观摩实训室、专业教室,需安排中小学生能够直接参与的项目,让中小学生能够亲身体验和感受学校办学特色及教学特点。

(2)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大师工匠进校园,开展教学示范活动,展示大师工匠技艺。

(四)持续举办就业招聘宣讲会

1.负责部门:招就处、各学院

2.工作内容:邀请专业人员到校开展就业咨询,介绍职业院校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情况,介绍国家和云南省职业教育免学费及资助学生惠民政策。

(五)持续举办创新创业讲坛

1.负责部门:招就处、各学院

2.工作内容:持续举办“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讲坛”,邀请我校优秀毕业生和社会各界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到校传授求学、就业、创业之路,激励和引导学生打牢文化基础,掌握专业技能,正确择业和创业,开拓创新创业视野,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六)组织学生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1.负责部门:团委

2.工作内容:组织学生进社区、进街道、进工厂、进乡村,开展为民便民服务活动;同时根据学生专业特长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展示和表演活动。

(七)宣传报道

1.负责部门:宣传部、各学院(部)

2.工作内容:宣传部负责在校园网主页开设职业教育活动周专栏,各学院(部)及时向宣传部报送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开展情况材料。

(八)安全保卫

1.负责部门:保卫处

2.工作内容:全面负责活动周期间校园安全工作。

五、活动周总体工作要求

(一)制定活动方案。各学院(部)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此方案基础上认真设计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力求做到活动周期间“天天有活动,处处有看点,人人有收获”,并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教务处。

(二)及时报送信息。职教活动周期间,各学院(部)和部门要安排专人向宣传部报送活动情况、典型活动案例、宣传报道案例、海报等文字材料、照片和视频。

(三)总结活动情况。开展活动后,请各学院(部)于2019年5月14日前,向教务处报送一份活动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参加活动人数、企业数、教师数、学生数、学生参与覆盖率、主要活动形式、观摩体验活动项目数、媒体报道情况、活动照片和视频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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