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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三批科研团队进行中期检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13    点击:

各相关院(部):

根据《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丽师校发[2018]40号)要求,我校20171月启动的第三批科研团队建设到20188月已满1.5年,需要进行中期检查,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请各院部的科研团队带头人对照建设指标,依据申报时所填写的建设计划进行自查后,认真填写中期检查一览表(见附件),并于91日之前交到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2.所填写的内容务必实事求是、真实可信,一一对应地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若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一票否决,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依据建设与管理办法:科研团队中期考核为合格的,划拨第二期资助经费;考核为不合格的团队,实行暂停资助,并作限期整改、取消立项等处理,对作取消立项处理的,其前期投入经费应全额追回,归还学校。所以,敬请各团队务必重视,认真、顺利地完成这次检查。

4.受理及咨询联系

联系人:钱 月  樊丹敏

地址:行政楼510科技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83196028

科技处

2018813

附件一:第三批科研团队一览表

序号

带头人

团队名称

依托院(部)

1

和肖毅

丽江民族文化科研团队

教师教育学院

2

张志宏

东巴美术科研团队

东巴艺术学院

3

周文英

云南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科研团队

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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