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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7    作者:admin    点击:

机关各部门、各系及教辅机构:

根据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将国庆节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七天,其中10月1、2、3日为法定节假日,10月1、2日公休日调至10月4、5日,10月6、7日(星期四、五)的课调至10月8、9日(星期六、星期日)。

二、放假前各系、各部门要认真对办公室、实验室、教室的门、窗、水、电进行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三、放假期间学生需自行外出或回家必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学生于10月7日19:00前必须返校。10月7日晚19:30各班组织点名并将学生报到情况于次日报所属系汇总后报学生处。

四、办公室、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做好假期间的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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